汪清县 复兴镇 兴华村近几年在县政府帮助下完善了许多硬件设施 修了路 安装了铁栅栏 路灯 配备了铲车等 特别是村里配铲车后 在村长王连参的带领下解决了冬天村民出行难的问题 可是就在2014年末村里刚完的自来水工程 现在却不能使用了 全村三分之二的村民喝不上自来水 年轻人还可以到大河挑水喝 可是村里老龄化严重60-85岁老人占多数 他们劳动能力有限不能去大河挑水 只能化雪水当做日常的生活用水 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希望县里的相关部门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让村民早日喝上健康 安全的饮用水 过一个好年
您好:
我父亲叫赵桂路,是百草沟镇永和村三组村民,2005年春他响应政府植树造林的号召,经村委会批准,在村果树队水田地附近杂草丛生的河滩上栽植了5000棵速生杨树,实际存活有2300多棵,现已碗口粗细。
2012年5月百草沟镇牡丹池村时任村长孙文喜(现已开除公职)说该河滩属于牡丹池村,以50年期限5000元价格把8公顷河滩及林木使用权经营权转让给孙奎英(非村民) 。孙文喜曾带孙奎英来我家欲给我父亲贰万元人民币作为栽树补偿,因补偿金额与市场价值相差太大未达成共识。2014年7月我携带百草沟镇永和村及村民代表签署的栽树证明,曾让牡丹池现任村长赵洪文带我去百草沟镇林业站办理林权证,该林业站以土地转让孙奎英,他不同意不给办理林权证为由拒绝办理。自行联系现承租人孙奎英,他扬言爱上哪告上哪告,钱、树均不给了,看你能告赢吗?
现向相关部门反应,请求还我家林木所有权,请相关部门尽快为我家办理林权证。
赵桂路女儿赵兰玉
手机(0)13001999621
经省政府同意,吉林省建设厅和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新建住宅配套有线数字电视工程的相关规定》(吉建办【2007】27号),文件规定:“住宅施工图的设计内容应包括机房、楼体预埋及地下管线、数字电视分配网络、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等,并纳入总建筑成本”。根据文件规定,有线电视的相关费用已经纳入总建筑成本,住户不再需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等相关费用.有线电视和开发商联合强制收有线电视初装费,不交初装费开发商不给钥匙,不拿初装费票子有线电视交费大厅不给机顶盒。有线电视和开发商联合是为什么呢,有好处拿提成?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203号令第69条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广电局等相关部门未依法进行监管的,可对其行政处分,违法的追究刑事责任.长春收钱出事了,被报导了,汪清县还是照收不误,这说明了什么……深层次的问题。
作为平民老百姓,我就想问一句,我不想看电视,安了我也不看,我还得交这个钱吗?我不交这个钱,我就拿不了钥匙,这是不是强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