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龙、胡桂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学龙、胡桂云 因保管不善,将吉(2017)汪清县不动产权第00024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学龙、胡桂云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