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为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了“汪清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暨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打击工作任务,在汪清电视台连续播出《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的同时,充分利用《吉林汪清新闻在线》微信平台发布公告;各乡镇林业站也对非法侵占林地种参户进行了公示;在充分考虑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和维护涉农切身利益的基础上,分为两个阶段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一是对2017年以来的种参地块进行全面打击,二是对2013-2016年种参地块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起参,否则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按照事先完成还林任务。
6月7日汪清县委、县政府召开了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协调会,制定了《汪清县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专项行动应急预案》,明确了任务和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准备。原计划公告期满后,立即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专项整治行动,但是考虑到6月8日是高考日,担心影响到参农家中有高考孩子的考试成绩,最终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推迟到6月10日开展。
6月10日,复兴镇党委政府承担辖区内的集体林内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主体责任,为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在非法种参户没有采取任何自愿自行拆除意向的情况下,复兴镇党委政府在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成员单位的协助下,首先在道芬村打响了专项打击行动第一枪,历经两天针对复兴镇道芬村未自愿自主采取任何措施的地块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打击。在第一时间将整治情况通过媒体报道,既起到宣传报道的作用,又起到打击违法犯罪的震慑作用,向非法侵占林地种参参农明确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心和力度。让参农对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清醒的认识,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了悔过意识。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吉林省工作期间,汪清县复兴镇复兴村非法侵占林地种参案件被举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随着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违法行为的顺利开展,6月12日对复兴村的非法侵占林地种参地块进行整治时,发现绝大多数参农已经自愿自主撤除塑料大棚,拆除了参棚塑料布,有的参农甚至自觉拔桩,针对这种情况,为鼓励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农户自觉主动拆除塑料大棚,专项行动人员并未进行撒盐,并对有的参农现场宣传政策和解释相关疑问,使其了解非法侵占林地改变用途种参行为造成的后果,如非法侵占林地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的行为严重性和破坏森林资源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水灾泛滥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对林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等。经调查核实复兴村应纳入本次整改的非法侵占林地种参地块有25块,面积为2.156公顷,参农自愿自主拆除参棚24块,面积为2.123公顷,分别占整改地块的96%和整改面积的98.5%。
复兴村的自觉自主拆除行为极大促动了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县其他乡镇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已经做好准备工作,将按计划步骤推进。
我们深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一定会更加坚定信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加快推进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维护好生态安全,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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