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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城市违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1745 信息来源: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5-31 9:27:37

 

 

 

汪政办发〔2018〕17号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城市违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汪清县城市违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汪清县城市违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延边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针对目前我县突出存在的城市违法小广告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全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重点清理主次街路两侧墙体及公共设施上的违法小广告,清理居民小区及楼道内墙体、门窗上的违法小广告。严厉打击乱写、乱贴、乱发、乱画及相关乱牵、乱挂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二、工作职责
    (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主次街路两侧墙体及公共设施上的违法小广告清理工作;负责违法小广告的查处工作;负责通过12319城市管理热线和城管微信公众号为业户发布服务信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主次街路两侧因违法小广告而毁损的墙体粉刷修复工作;负责清理临街建筑(一层以上)的高空广告。
    (三)县公安局。负责对违法小广告拒不清理、继续进行违法行为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依法进行治安或刑事处罚。
    (四)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进课堂”活动,通过进行城市管理法制教育,带动全体教师职工、学生及其家庭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从自家门廊小广告清理做起,自觉维护城市卫生环境,爱护公共设施。
    (五)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居民、个体商户、社会力量进行门市、小区和楼道小广告的清除工作。
    (六)县电视台。负责对此次违法小广告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的报导宣传,形成高压打击态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其他有关部门。临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清除本单位楼体各类违法小广告。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前)。各相关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日至5月31日)。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讲话协调配合,积极组织开展违法小广告的查处及清理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6月1日至3日,县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并将初验结果反馈至责任单位,对治理效果不理想的,由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6月7日至10日,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汪清县城市违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联合治理机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城区内小广告基本清除,违法行为人得到应有惩处。
    (二)严肃政治纪律。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正确对待此次小广告清理工作,动员干部职工主动支持和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把优化城市环境作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打击力度。执法部门要加大违法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对那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和屡教不改的制“癣”贴“癣”分子,严加惩治,决不手软。
    (四)加强舆论宣传。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形成舆论氛围,宣传政府城市管理的举措,引导广大市民了解城市“牛皮癣”带来的危害,提高市民对城市主人的认知感,逐步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汪清县城市违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

汪清县城市违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咸博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聂开田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金璟琥  县教育局局长
金  瑛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政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郎金波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逄丽萍  汪清林业局社管委主任
李  芳  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明学  大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振宇  长荣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聂开田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