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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璐当选为县政府副县长

访问次数:1690 发布时间:2018-3-29 9: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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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汪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春吉,副主任胡立山、任金生、宿其连、罗基俊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咸博武,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胡立山主持。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及会议计划》。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着眼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全力做好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推进依法治县等工作,全力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会上,罗基俊介绍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案情况及办理代表建议案的要求。此次,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1件。10人以上联名的建议8件。其中,涉及医疗卫生方面的4件,文化体育方面的3件,水利方面的7件,劳动社会保障方面的2件,环境卫生方面的9件,城建方面的8件,人事编制方面的2件,农林牧业方面的10件,金融方面的3件,交通方面的8件,教育方面的4件,其他11件。随后,咸博武代表县政府接受代表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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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咸博武代表县政府提请任免职议案,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代表县法院、县检察院提请任免职议案。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县政府副县长人选1名。经过表决,所有任免职议案全票获得通过。免去黄进辉、赵春同志县政府副县长职务;辽宁银监局监管副调研员宋璐同志当选为县政府副县长。刘春吉向宋璐等人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的宋璐等人庄重地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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