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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微机管理制度

访问次数:8143 发布时间:2018-2-13 14:41:48

  为加强中心微机管理,确保中心网络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各窗口微机要指定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上机。严格管理证书和密码,严禁转借他人。

  二、不得私自移动微机及附属设施,微机安放不得接近热源,不受潮受湿。

  三、认真执行上机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

  四、未经中心网络管理员许可,不得随意下载、安装程序和插件,不得增删中心微机的软硬件配置。

  五、外来软盘、移动硬盘以及数据、资料,未经网络管理员检查许可,不得拷贝和使用。

  六、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七、未经批准,不能带外人参观、演示、查询信息。

  八、要增强安全意识,例行病毒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处理,防止病毒传播。

  九、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拆卸。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微机损坏、数据丢失、网络故障的,应照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下班后关闭微机和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