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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访问次数:200 发布时间:2018-2-13 14:39:30

    为体现中心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化管理,中心各窗口在受理、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应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事宜。

  一、当事人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许可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办理程序及申报所需的全部材料,并提供规范格式文本。

  二、窗口人员答复当事人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全面、清晰。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部门咨询或办理。

  三、窗口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时,也应积极、主动、热情的将办事人员引导到工作职责窗口。

  四、窗口要把本部门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办理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制成流程框图、告知单和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阅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