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为汪清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执行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主要职责:一、制定全县司法行政法规、规章,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乡(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工作。
四、管理指导各乡镇司法行政工作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司法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五、管理全县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协助搞好两劳释解人员的衔接、教育、管理、安置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八、管理全县的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的工作。
九、管理全县的公证工作,指导公证处的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的社区矫正的管理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培训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
十三、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国际司法协助任务,参与国际司法交流。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吉林省汪清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433-881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