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树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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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8 16:04:53
汪人常发[2017]24号
汪清县监察委员会:
经汪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杨树生同志汪清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树生同志为汪清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金东权同志为汪清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继盛同志为汪清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金恩培同志为汪清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彭 强同志为汪清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启亮同志为汪清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汪清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