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全县经2013年6月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和清理甄别工作后,已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政府性债务余额53,30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7,327万元、政府或有债务5,973万元。2015年度共偿还政府性债务22,464万元,其中:偿还政府债务15,702(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13,100万元,本级财力偿还2,602万元);偿还政府或有债务6,762万元。
一、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汪清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含各单位贷款转财政承贷)共计47,327万元。
(一)银行贷款余额18,685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余额10,909万元,国有企业改制项目贷款余额2,276万元,城市供水项目贷款余额1,790万元,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贷款1,262万元,百强建设项目贷款2,448万元。
(二)吉林省政府债券转贷及国债转贷资金3,140万元。其中:2013年度吉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247万元,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及基层医疗卫生项目;2014年度吉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671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医改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国债转贷资金222万元,用于汪清至图们公路建设项目。
(三)外国政府转贷资金1,650万元。其中:世界银行妇幼保健项目转贷资金5万元、世界银行结核病控制项目转贷资金3万元、世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140万元、日本政府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1,502万元。
(四)各部门和单位拖欠的工程款余额1,262万元。其中:各项水利建设工程欠款751万元,各项道路建设工程欠款511万元。
(五)其他政府债务1,648万元。其中:延边州政府债务管理服务中心的临时项目专项借款1,500万元,延边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的偿还贷款项目148万元。
(六)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942万元。
1、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资金13,100万元。
用于当年到期及高息府债务本金的偿还,有效缓解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
2、增地方政府债券资7,842万元。
申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经济保障房及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项目建设。其中: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842万元;用于汪清县和兴嘉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汪清县第二、四、五中学校新建项目2,000万元;用于汪清县中医院新建项目2,000万元。
二、政府或有债务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末我县各项政府或有债务余额5,97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建设和企业发展。其中,延边德兴酿造食品有限公司贷款余额583万元,汪清县林业有限公司贷款余额1,500万元,汪清县明月沟水利枢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3,840万元、汪清县医院门诊楼工程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