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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清县201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访问次数:212 发布时间:2016-7-15 9:38:19

关于汪清县201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7月14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李长龙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就汪清县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向本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我们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圆满地完成了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财政收入
    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85,0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比上年减收16,171万元,减少16.0%。其中,中央和省级收入完成19,0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比上年减收7,295万元,减少27.7%;地方级收入完成65,9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比上年减收8,876万元,减少11.9%。在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中,国税部门完成12,5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比上年减收8,561万元,减少40.6%;地税部门完成44,0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比上年减收2,013万元,减少4.4%;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完成28,5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比上年减收5,597万元,减少16.4%。
   (二)财政支出
    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5,0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支3,932万元,增长1.5%。主要支出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5,144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64.3%,比上年减支7,707万元,减少23.5%;2、国防支出75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3,791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88.8%,比上年增支2,853万元,增长26.1%;4、教育支出完成37,081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比上年增支3,754万元,增长11.3%;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636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比上年减支354万元,减少35.8%;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7,355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39.6%,比上年减支418万元,减少5.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3,380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97.1%,比上年增支8,803万元,增长19.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1,236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46.0%,比上年增支5,032万元,增长31.1%;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9,244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06.0%,比上年减支2,646万元,减少22.3%;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1,196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07.9%,比上年减支15,130万元,减少57.5%;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59,758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39.0%,比上年增支22,265万元,增长59.4%;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5,023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99.5%,比上年减支7,377万元,减少59.5%;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1,924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37.8%,比上年增支1,297万元,增长206.9%;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2,8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8%,比上年减支766万元,减少20.9%;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比上年减支17万元,减少63.0%;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821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74.3%,比上年减支126万元,减少6.5%;1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3,046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82.1%,比上年减支5,673万元,减少30.3%;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完成1,159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09.9%,比上年增支119万元,增长11.4%;19、其他支出完成278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17.1%,比上年增支230万元,增长479.2%。
   (三)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财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5,94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99,207万元(其中:专项补助76,600万元、一般性性转移支付补助119,486万元、返还性收入3,121万元),借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3,942万元,调入资金1,450万元,收入总计280,540万元。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5,053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542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3,147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5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3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1,600万元,支出总计280,195万元。年终结余345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3,051万元。其中:本级组织基金收入16,625万元,上级拨付基金专项9,4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00万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311万元,按项目划分:彩票公益金支出1,004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1,72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7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4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6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安排土地整治支出2,21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3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932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00万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612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15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75万元;上解省支出6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0万元;调出资金356万元。年末结余740万元。
    三、总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共安排总预备费1,1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欠款1,100万元。
    四、政府性外债情况
    全县经2013年6月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和清理甄别工作后,已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性债务余额53,30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7,327万元、政府或有债务5,973万元。2015年度共偿还政府性债务22,464万元,其中:偿还政府债务15,702(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13,100万元,本级财力偿还2,602万元);偿还政府或有债务6,762万元。
   (一)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汪清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含各单位贷款转财政承贷)共计47,327万元。
    1、银行贷款余额18,685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余额10,909万元,国有企业改制项目贷款余额2,276万元,城市供水项目贷款余额1,790万元,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贷款1,262万元,百强建设项目贷款2,448万元。
    2、吉林省政府债券转贷及国债转贷资金3,140万元。其中:2013年度吉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247万元,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及基层医疗卫生项目;2014年度吉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671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医改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国债转贷资金222万元,用于汪清至图们公路建设项目。
    3、外国政府转贷资金1,650万元。其中:世界银行妇幼保健项目转贷资金5万元、世界银行结核病控制项目转贷资金3万元、世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140万元、日本政府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1,502万元。
    4、各部门和单位拖欠的工程款余额1,262万元。其中:各项水利建设工程欠款751万元,各项道路建设工程欠款511万元。
    5、其他政府债务1,648万元。其中:延边州政府债务管理服务中心的临时项目专项借款1,500万元,延边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的偿还贷款项目148万元。
    6、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942万元。
   (1)、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资金13,100万元。
用于当年到期及高息府债务本金的偿还,有效缓解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
   (2)、增地方政府债券资7,842万元。
申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经济保障房及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项目建设。其中: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842万元;用于汪清县和兴嘉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汪清县第二、四、五中学校新建项目2,000万元;用于汪清县中医院新建项目2,000万元。
   (二)政府或有债务的基本情况
2015年末我县各项政府或有债务余额5,97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建设和企业发展。其中,延边德兴酿造食品有限公司贷款余额583万元,汪清县林业有限公司贷款余额1,500万元,汪清县明月沟水利枢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3,840万元、汪清县医院门诊楼工程款50万元。
    五、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依法理财,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适应收入预算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的要求,预算审核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尽快转变预算控制方式。全面清理财税优惠政策,清理规范与财政收入挂钩的支出政策,促进公平竞争和统一的市场环境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虚增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依法依规征收,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依法举措政府债务,逐步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二)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主动回应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均已公开预决算。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进一步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根据国家要求,做好我县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改善民生重保障。按照县委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汪清的要求,本着突出民生保障,致力于民生民利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在确保干部职工工资、离退休费、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统筹等支出及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不断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民生工程等必要的公共服务支出,向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
   (四)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一是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对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统一调度的能力得到提高,2015年通过集中支付系统累计下达财政资金用款指标58,560万元, 累计支出共33,779万元,2015年结余财政资金24,781万元。使往年滞留在单位帐户的财政资金,结存在人行国库,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资金紧张局面,大大提高了政府的统筹调控能力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范围进一步扩大,2015年完成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共计48个,涉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水利、土地治理等项目,送审金额为38,320万元,审定金额为36,614万元,审减金额为1,706万元。完成涉农资金项目结算评审175个,涉及金额7,500万元,有效的压缩了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得到加强和完善,及时更新了我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使我县的公开招标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政府采购的周期,有效地节约了政府采购的工作成本,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宜居、宜业、宜休、幸福美丽汪清”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