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识别比对反馈等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开展,奠定贫困户脱贫良好基础,各相关部门要与县扶贫办加强协作配合,
共同做好全县贫困户信息识别筛查、比对反馈等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扶贫办将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提供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县农机管理总站、
州住房公积金汪清管理部、县财政局、县社保局、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对全县贫困户基础信息进行认真筛查、核实比对,并于每月25日前向县扶贫办反
馈相关变化信息,经双方核实确认后共同更正,县扶贫办组织各乡镇核对情况并做相应处理。
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比对反馈当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下新增、交易机动车信息。
三、县住建局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及各乡镇房产所负责比对反馈当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购、交易等房产变更信息。
四、县农机管理总站负责比对反馈当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有工程机械及新购大型农机具等信息。
五、州住房公积金汪清管理部负责比对反馈是否有贫困户家庭成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变
更信息。
六、县财政局负责比对反馈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否有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或财政供养人员信息。
七、县市监局负责比对反馈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否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及注册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相关信息
。
八、县社保局负责比对反馈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否有各类养老保险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信息。
九、县民政局负责比对反馈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否有纳入或退出低保户、五保户及人员死亡的相关信息。
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比对反馈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否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是否有贫困户家
庭成员新招录为公职人员相关信息。
十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比对反馈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否有贫困人口未参加新农合的相关信息,贫困人口是否有死
亡等相关信息。
十二、县教育局负责比对反馈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否有在校生辍学的相关信息。是否有贫困户家庭成员新招录为教师的相
关信息。
特此通知。
联系人:县扶贫办 韩兴河
电话:8811882
邮 箱:wqfpbghk@163.com
Q Q 群号:132927750
汪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汪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